甲方:广州越声理财咨询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编号:ZX0027
投诉电话:020-87564916
客户咨询电话:020-87565691
乙方:***
一、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乙方需了解提供服务的甲方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二、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含义,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乙方作出投资决策。投资建议服务内容包括投资的品种选择、投资组合以及理财规划建议等。乙方在接受甲方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后需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三、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甲方及其人员提供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不能确保乙方获得盈利或本金不受损失。
四、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甲方及其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能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长期有效。
五、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作为投资建议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分析意见等,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或者被误读的风险,乙方可以向甲方证券投资顾问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时间以及投资分析意见的来源,以便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作出理性判断。
六、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所在的甲方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甲方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收费应向甲方的公司账户支付,不得向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
七、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甲方及其人员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如乙方发现投资顾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利益冲突情形,如泄露客户投资决策计划、传播虚假信息、进行关联交易等,乙方可以向甲方投诉部门举报或拔打甲方投诉电话:020-87564916。
八、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甲方存在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
九、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了解甲方的投资顾问人员存在因离职、离岗等原因导致更换投资顾问服务人员并影响服务连续性的风险。
十、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向甲方说明自身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并接受评估,以便于甲方根据乙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乙方提供适当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十一、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向甲方进行说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未能及时获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责任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时,应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和相应的密码,不要委托甲方的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代理买卖证券,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乙方在接受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前,需仔细阅读相关说明书,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工具、终端设备具有选择证券投资品种或者提示买卖时机功能的,乙方需了解其方法和局限。
十四、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乙方接受甲方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乙方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
十五、乙方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需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
十六、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乙方,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甲方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作出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特别提示:乙方签署本风险揭示书,表明乙方已认真阅读理解并完全接受以上条款,愿意自行承担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风险和损失。